近年来,有的城市,对各类狗,从禁养放宽为限养,居民养狗(不仅是宠物狗,大型恶犬也为数不少)者,越来越多。笔者所在的小区也时兴起了这股风。狗患成灾。现仅就笔者亲眼所见小举几例。
危及人身。夏天,我正在楼前晾晒衣服,忽然觉得腿肚子发凉,低头一看,一条大黑狗正在舔呢!顿时,我吓出一身冷汗:“谁家的狗?!”闻声,住我后楼一个中年妇女搭话了:“我家的狗不咬人,那是和你亲热呢!”“我害怕。你快领它走!”
污染环境。李嫂不留神在小区楼前踩到了狗屎,刚穿的新鞋子沾满了污秽。老伴说:“这狗真没规矩,到处拉屎。”李嫂不以为然:“不能赖狗,都怪养狗的人没教养。”
惊吓儿童。早上送孙女上幼儿园,身后竟会有几匹各类狗跟着狂奔,吓得孩子连哭带叫。
伤害主人。一条狗饿急了,朝欲和它亲热的主人面部上去就是一口,差点把耳朵咬下来。虽然没殃及生命,但还是在脸上打下深刻的烙印。
以往,我们往往总是强调养狗者自律,但仅仅强调自律是远远不够的。自律需要法律保障,要想“长治久安”,法律不能缺席。
艾立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