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艺工作者都要生产作品。作品一旦写成,就要问世。如何保证作品的质量、效果和生命力,是每个作者都十分关心的问题。要解决和回答这个问题,我建议作者自问。
一问:能在大庭广众之前、光天化日之下“亮晒”吗?一部作品,是优是劣?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遛遛。据我所知,一些不堪入目的地摊文学,一些出租剧场的庸俗节目,一些满目污秽的“行为艺术”,也都出作家、甚至知名作家之手。这些东西,往往是“见光死”,登不了大雅之堂,经不起公众评判。所以,不论任何作者,只要写出这类作品,就千万出手。
二问:老百姓能够看得懂、听得懂吗?据说,唐朝有个著名大诗人,写完诗要念给老太太听,如果老太太们她们听不懂或者听着感到难以理解,就不厌其烦地修改,直到让老太太听懂为止。这个传说也许有点“玄乎”,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,那就是文学艺术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,如果老百姓看不懂、听不懂的所谓作品,只能“自我欣赏”“自卖自夸”的东西,就不要给打着艺
术的旗号招摇过市、“丢人现眼”了。
三问:100年以后还有人喜爱或者想到它吗?艺术作品讲究生命力。生命力越强的作品,艺术价值越高;反之,艺术价值高的作品,生命力才强。艺术创作,就像酿酒一样,时间越久,酿造时间越长,味道越纯正,价值就高。但时下有个别作者(我认为这种人愧对“作家”称号)创作堪称短、频、快,简直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。有人几天就出一个长篇;有的一个晚上就能写一个剧本。这种速效催熟的“成品”大量上“市”,必然会“其兴也勃焉,其亡也忽焉”,“各领风骚没几天”。难怪现在一些小说、电视剧,看了后边忘前边;今年获奖的作品明年就过了“保质期”成为废品。因此,那些艺术上短命的作品,还是趁早别拿出来为好。
作品好比自己的孩子。若要自己的孩子招人喜欢,就要讲究优生优育。抱孩子出门前,要精心打扮,以求给人美好的印象。作品出手前,必须深思熟虑、精雕细琢,否则,可能导致“一着不慎,全盘皆输”。
习近平同志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语重心长地叮嘱说:必须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
作的中心环节,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、体现中华文化精神、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,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。(中国文明网)我们的作品面世前,应当对照这一要求,三思而后行。
艾立起